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规标准 > 柳州市政策法规 > 关于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决定

柳州市政策法规
 
关于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决定
 
 

    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科委《关于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市在全市企业中组织开展了技术创新工作,并取得了一些进展,被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列为全国技术创新试点城市。为加速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搞好技术创新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全面实施《柳州市技术创新工程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技术创新是科技进步的核心,是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措施。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对加速两个根本性转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建立,经济增长方式能否转变,国民经济能否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长远大计和关系到民族工业能否振兴,国有经济能否搞好搞活的大问题。正如江泽民同志所强调的“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把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目标,特别是要把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关键环节”。
    柳州市是广西工业重镇,是传统工业占主导地位的城市。我们务必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要认真搞好改革和技术创新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推进科技进步,大力发展激光技术、生物工程微电子技术和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发行传统产业,坚持“三改一加强”的方针,从发展我市支柱产业出发,搞好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不断提高创新开发能力,确保我市工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增长质量超过全区、全国的平均水平。
    要切实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把技术创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市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业主管局、行办和企业要相应成立由第一把手负责的领导小组。税务、金融、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机构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技术创新工作。使我市的技术创新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二、“九五”期我市技术创新的主要目标
    1、要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以及各方面协同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
    2、显著提高我市重点企业(或集团)的创新能力、技术开发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实现“个、十、百”工程目标。
    3、组织实施一批较大的技术创新项目,开发出100项新技术,100个有较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新产品,其中,有的要成为国际和国内名牌产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要达到50%。
    4、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较高素质的技术创新人才。

    三、要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主体地位
    全市各企业要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与企业改革、技术发行和技术引进、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真正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即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技术开发、承担技术创新风险和获取相应利益的主体地位。全市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要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要求和《柳州市技术创新工程方案》,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起技术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出《技术创新工程方案》和政策措施,编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要求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在“九五”期初步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一是要建立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撑体系,二是要大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市委、市政府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列入考核企业领导班子政绩及重奖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奖惩挂钩;同时设立“柳州市技术创新先进企业”、“柳州市技术创新优秀项目”、“柳州市技术创新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每年总结表彰一次(具体奖励政策及评选办法另文下发),以推动企业和技术创新工作者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市委、市政府还将适时制定出有关政策措施,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建立健全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开发机构,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要把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国有大中型企业要下大力改善企业的研究开发条件。技术创新试点企业要建立起自治区级以上水平的技术中心,具有开发5年以上产品和技术的能力。列入“个、十、百”工程的企业要率先进行企业内部管理创新和组织创新,逐步建立起技术中心,条件不成熟的要切实办好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独立科研开发机构进入企业,增加企业的科技发展手段,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和产品储备,逐步在国内全行业中形成优势。

    五、大力促进“产学研”联合,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
    要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共同组建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及经济实体,创造条件吸引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的科技力量以各种形式进入企业,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逐步形成“产学研/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加速高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不断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应主劝跟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关系,列入“个、十、百”工程的每个企业应至少与一个以上的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进行股分制联合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加速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速度,迅速把科技成果推向市场。

    六、创造条件,吸引、培养和使用好科技人才,引导全体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搞好技术创新工作,关键在于人才。要建立对企业科技人才的吸引、培养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企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允许企业高薪引进人才,包括聘请外籍专家和国内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逐步提高企业高级技术工人和科技人员,特别是高级科技人员在职工中的比例,使全市科技人员及技术工人队伍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应有50%以上部署在技术创新方面,技术创新试点企业的科技人员应有70%以上部署在技术创新方面。培养和造就一批有较高素质的技术创新人才。主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有远见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培养和造就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意识强的跨世纪的技术开发带头人和骨干;切实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重奖。建立一支具有技术知识和市场开拓能力的营销人才队伍。同时要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科技意识和能力,建立一支熟悉专业技术知识,作风过硬的技术工人队伍,大力开展“五小”、“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职工对技术创新工作的参与率。

    七、建立技术创新投入体系
    要建立以企业为投资主体,政府扶植,社会各界支持的技术创新投入体系。多渠道地筹集技术开发资金,资金投入逐步实现多元化。在不亏损的前提下,经财政审核,一般企业要从销售收入中提取或据实列支不低于1%的资金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2%的资金,技术创新试点企业不低于3-5%的资金,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提取的资金应存入企业技术创新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市里每年从市财政科技三项经费中拿出50%支持技术创新项目。企业要利用和引进外资,与国外(境外)机构合作,共同投入,共同开发,共同受益。此外,市政府从财政拔出2000万元,加上国家、自治区政府的配套资金,以及企业实现利润超额部分上交的所得税,成立柳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基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另文下发),在7月份投入运行,支持技术创新工作,重点扶持市支柱产业及技术创新试点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八、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加强主导产品,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的开发,努力开发一拢适销对路、高档次、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产品。
    列入“个、十、百”工程的企业要在努力提高现有产品档次水平的基础上,平均每年开发出一个以上达到自治区级以上水平的新产品。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平均每年要开发出二个以上达到自治区以上水平的新产品,其中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已建立自治区级以上的技术中心的企业要开发出多个或可储存5年以上的新产品项目。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为技术发行提供高水平、高效益的技术源。企业要提高使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使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和应用。开发出来的产品要尽快形成商品大量上市,抓紧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九、实施质量振兴计划和名牌战略,提高重点产品的实物质量
    大中型企业的产品都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标准生产,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进而创出自己的品牌和全国乃至国际名牌产品,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来扩大生产规模。大中型企业要使原有的名牌产品上到一个更高的档次,没有名牌产品的企业要尽快实施名牌战略,尽快创出自己的名牌产品。试点企业和大中型企业要率先贯彻实施SIO9000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同时通过产品认证,其中试点企业“九五”期要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十、抓好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选择企业领导技术创新意识强,在全国同待业中技术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集团),作为技术创新试点企业的要求,认真选择,抓好试点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的技术创新工作。试点企业的领导要认真按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技术创新工作要求,抓好试点工作。建立第一把手亲自指挥的领导体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程序,制订技术创新实施方案及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开发体系,信息网络、资金筹措和投入保障体系以及很强的营销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增强技术创新各个环节的系统配套性、提高产品的档次和市场的应变能力,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市经贸委、科委要互相配合,各有侧重,抓好试点企业,带动全市企业搞好技术创新工作。

    十一、加快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
    要按照技术创新的观念和工作思路,强化中介服务组织面向企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意识,明确“评估职能,培训咨询职能,信息服务职能”三大职能。加快中介服务组织建设,有效地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服务,使中介服务组织真正成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有效地促进企业,特别是在中型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要加强城市网络建设,建立技术创新项目和信息网络,加强地方、部门、企业间的信息沟通,加强市场信息的沟通,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系统,建立科技成果及企业技术难题数据库,提高管理决策的准确性,以及企业的市场预测和快速反应能力。
    技术创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部、委、办、局、行业管理部门和工业企业,要齐心协力,互相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技术创新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切实开展好技术创新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
1997年9月4日

 
相关链接
 
 
柳城县 | 柳江县 | 鹿寨县 | 融安县 | 融水县 | 三江县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柳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开发维护
服务热线:0772-2622945 网管邮箱:lzs@gxsti.net
柳州市科技信息网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