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成果鉴定的一般原则 1.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用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2.鉴定的目的是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成成果完善和提高,加速推广应用。 3.成果鉴定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4.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不是唯一的,也可以通过市场、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及学术上评价和认可。 5.科技成果鉴定严格执行归口管理,杜绝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或科技厅)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成果鉴定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监督其部门的成果鉴定工作。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机构也可授权其下属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二)成果鉴定范围 1.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 2.列入自治区厅、局和地区、地级市科技管理部门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 3.少数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4.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矿产新品种等。 5.软科学类项目,按国家科技部颁布的《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执行,但不论是计划内或计划外项目,均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
(三)鉴定组织 1.国家科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科技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及授权的地市科委(科技局)、省级政府有关业务厅、局科技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2.鉴定形式: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函审鉴定三种。 3.参加鉴定工作同行专家的条件: ⑴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⑵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 ⑶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⑷下列人员不得聘为成果鉴定专家: 成果完成单位的人员;计划任务下达单位的人员;任务委托单位的人员;长期脱离教学、科研、生产的党政机关管理人员。
(四)鉴定程序 1.鉴定申请的渠道。 ⑴根据任务来源或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单位申请。 ⑵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由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科技厅)申请。 ⑶多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根据任务来源或隶属关系申请。同一成果只能鉴定一次,不能重复鉴定。 ⑷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可由受理鉴定单位推荐申请上一级科技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2.成果申请鉴定的条件。 ⑴完成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约定的要求。 ⑵没有异议或争议的(包括内容、单位、人员等)。 ⑶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主要材料包括: a.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b. 工作总结 。 c.技术总结。 d.测试分析报告(检测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e.设计与工艺图纸、资料、表格等。 f.产品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g.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或叫查新报告) h.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i.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j.标准化审查报告。(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k.涉及污染环境、卫生和劳动安全等的科技成果、需有关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l.准确的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贡献大小排序) m、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它文件。 3、鉴定审批。 ⑴在鉴定日期前两个月将鉴定申请书和技术资料、起草的鉴定证书初稿提交给组织鉴定单位审查。 ⑵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审查后给予批复,批复内容包括确定的鉴定日期、鉴定形式和鉴定的专家名单等,不同意鉴定的,要写出理由。 ⑶召开鉴定会。 ⑷签发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五)、鉴定材料撰写提纲 1、工作总结 : ⑴任务来源及立项经过; ⑵产品用途及市场情况; ⑶研制过程及工作进度; ⑷解决有关问题; ⑸产品质量及使用情况; ⑹资金筹措及其使用情况; ⑺存在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⑻结论。 2、技术总结: ⑴概述(技术来源及其项目综合情况); ⑵技术原理; ⑶工艺流程; ⑷如何解决技术关键和难题分析; ⑸所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和水平; ⑹存在的技术问题及下一步的改进、提高意见; ⑺结论。 3、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⑴概述:产品的性质,开发意义、作用等; ⑵基本数据:生产规格,产品方案,生产成本等; ⑶新老产品对比情况:生产批量,成本预算,价格分析; ⑷经济效益评价、分析; ⑸投资回收期; ⑹结论。 4、标准化审查报告提纲: ⑴产品种类、用途及生产批量; ⑵产品图样、设计文件的质量水平:图样的完整性,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名词、术语、格式,产品图样绘制,引进图样的转化等; ⑶计算产品标准化系数:包括品种标准化系数、件数标准化系数; 标准件品种数 品种标准化系数=────── ×100 % 总品种数 标准件件数 件数标准化系数=──────×100 % 总零件件数 ⑷贯彻各类标准的情况; ⑸标准化审查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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