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科技成果公报
前 言
为了加强科技成果管理,更好地组织科技成果交流和推广应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加速经济建设。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的科技成果实行登记后发表《柳州市科技成果公报》制度。科技成果鉴定完成后十天内申报自治区、柳州市科技成果公报,通过公报宣传我市科技成果;请全市各行业专家对所公报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查、评议,对有异议的项目可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公报一个月无异议即可登记为柳州市科技成果,作为今后科技成果管理、推广应用、交流和评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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